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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专项课题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6-08 00:00



各部门:
      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,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,不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,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吉教思政〔2022〕2号)要求,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       项目类别为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—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,计划立项 80 项左右。研究年限为2年,课题项目资助经费为 1 万元。
二、项目选题方向
       申报项目题目可自拟,选题方向主要如下:
       1.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2.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3.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4.深入开展“四史”学习教育常态化、长效化体制机制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5.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6.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7.新时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8.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9.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10.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11.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研究。
       12.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问题研究。
三、项目申报资格
       1.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,面向全省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、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、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人员。为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,鼓励和支持民办高校思政课一线教师申报课题。
       2.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,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、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,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,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       3.作为申报者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。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,一般不得少于3人,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。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,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:
       1.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(含验收未通过)。
       2.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、教育部社科规划、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未结项的,以及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专项者。
       其余申报资格要求需按照吉教联〔2022〕16 号文件“项目申请人员”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        1.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124.235.216.242:18080/eduxm)填报项目申报信息,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。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0日。
2.各部门将项目申请书、评审盲审表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,以及纸质版项目申请书、项目评审盲审表、项目汇总表(加盖部门公章)一式两份,送至教务处(科研处)(报送时间2022年7月27日 )。

        附件: 

        1.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报书(2023)

        2.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评审盲审表(2023)
        3.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汇总表


附件1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报书(2023).doc

附件2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评审盲审表(2023).doc

附件3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汇总表(2023).xls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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